北京时间: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胡锦涛访问日本 > 相关合作协议 > 正文

中国商务部、日本经济产业省就《中日韩改善商务环境的行动计划》达成一致
2008-05-06 11:55  外资司

  中国商务部、日本经济产业省于5月7日在胡锦涛主席访问日本期间就《中日韩改善商务环境的行动计划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计划》)达成一致。

  为了促进三国间相互投资,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的进程,2003年10月,中日韩三国领导人发表了《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声明》,提出"就三方投资安排的可能模式进行非正式联合研究"。2004年三国组成了联合研究组并做出了联合研究报告,认为三国应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,促进相互投资。在2004年11月第六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,三国发表了《中日韩三方合作行动战略》,将制订并发布《行动计划》作为实施该战略的重要举措。

  2005年至今,三方就此开展了十轮磋商。目前中日两国已就《行动计划》中两国相关内容达成一致。关于行动计划的一部分内容,有关方将继续进行磋商和调整。为此,三方将在三边会晤的适当场合正式发表《行动计划》,并以发表文本为准。

  附件1: 《中日韩改善商务环境的行动计划》中方文本部分

  附件2:Action Agenda for Improvement of the Business Environment



 发表评论:    笔名:    查看用户评论

查看用户评论评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

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 
版权所有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网站管理:商务部信息化司
技术支持: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
ICP备案编号:京ICP备05004093号
地址: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
邮编:100731 电话:86-10-65121919
传真:86-10-65677512
邮箱:商务部亚洲司邮箱